宗旨:發展本澳長跑運動,推動運動員堅持長期的長跑鍛鍊,從而提高本澳居民體質及體育水平。
聯賽的定義:聯賽是由春、夏、秋、冬四回合比賽組成。運動員在每年初報名參加全年四個回合比賽,而能完成其中最少三個回合者,將可根據每回合名次換算積分。
主辦單位在年終將各參賽者的積分取其中最佳三次累計,以總分數來決定參賽者的年度名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