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澳門田徑總會及各屆會共同努力下,本地田徑項目日見普及,運動賽及有關場地工作人員亦能享受到濃烈的比賽氣氛。各運動拍攝團體積極和參與亦是促進各田徑比賽的重要部份。

為使各項比賽順利進行,同時又顧及運動員及裁判等工作人員的安全,以下有關田徑活動拍攝指引,務請有興趣參與拍攝照片或錄像的拍攝團體注意。


注意事項:

1)拍攝團體必須獲得拍攝准許,方得在指定日期拍攝活動。

2)拍攝申請須以電傳(8888 8888)或電郵([email protected])於兩星期前向本會市場管理部門提出。申請表格可於附錄下載。

3)拍攝團體的成員必須遵守本會或獲授權人仕所訂定的規則及條例,並以不妨礙運動員、裁判及其他賽會人員為準。

4)拍攝人員須依從指示,配帶或穿上大會指定的配章或背心。

5)獲批准拍攝的項目不可有任何商業元素。

6)如須使用相片或錄像作其他用途,必需通知本會,在獲准後方可使用。所有商業用途的申請將不予接納。

7)拍攝團體於完成工作後一星期內,將原相片或錄像光碟一只送交本會存檔。

8)如本會在宣傳刊物上選取拍攝團體之相片,本會將會知悉有關團體,在許可的情況下加上註釋。

9)如有任何爭拗,以香港田徑總會的決定為最後裁決。

10)拍攝人員需注意個人安全及小心物品,如有任何財物損失,或引致他人的損失,拍攝人員需自行負責,及承擔有關賠償或法律責任。


(修訂日期: 2019年3月7日)